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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的治疗

2020/3/1 17:14:23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治疗

肺炎治疗的最主要环节是抗感染治疗。

细菌性肺炎主要包括经验性和针对病原体治疗。经验性治疗主要根据当地的肺炎病原体流行病学资料,选择可能覆盖病原体的抗菌药物;而针对病原体的治疗是根据呼吸道或肺组织标本的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择体外试验敏感的抗菌药物。还要根据年龄、有无基础疾病、住普通病房还是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时间长短、是否误吸和肺炎的严重程度等,选择抗菌药物和给药途径。

1.有基础疾病或需要住院的社区获得性肺炎及老年人,常用氟喹诺酮类、第二、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可联合大环内酯类或氨基糖苷类。医院获得性肺炎常用第二、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

2.无基础疾病的社区获得性肺炎患者和青壮年,常用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第一代头孢菌素和喹诺酮类等。由于我国肺炎链球菌对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耐药率高,故对该菌所致的肺炎不单独使用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治疗。对耐药肺炎链球菌可使用对呼吸系统感染有特效的氟喹诺酮类。

3.重症肺炎的治疗采用将阶梯方案,首先应选择首选广谱的强力抗菌药物,足量、联合用药。常用: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酯类或氟喹诺酮类;青霉素过敏者用呼吸氟喹诺酮类和氨曲南。医院获得性重症肺炎可用氟喹诺酮类或氨基糖苷类联合抗假单胞菌的β-内酰胺类、广谱青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碳青霉烯类的任何一种。

一旦考虑为细菌性肺炎,应尽早使用有效抗生素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可从静脉途径转为口服治疗。抗生素疗程7~10天或更长时间,如体温正常48~72小时,肺炎临床稳定可停用抗生素,其停用抗生素的标准为:①体温≤37.8℃;②心率≤100次/分;③呼吸频率≤24次/分;④血压:收缩压≥90mmHg;⑤呼吸室内空气条件下SaO2≥90%或PaO2≥60mmHg;⑥能够口服进食;⑦精神状态正常。任何一项未达到则继续使用。

    在抗生素使用48~72小时后对病情进行评价,治疗有效表现为:体温下降、症状改善、白细胞、C-反应蛋白和降钙素原逐渐降低或恢复正常,而X线胸片病灶吸收较迟。如72小时后症状无改善,考虑可能为:①药物选择不适宜;②肺炎诊断错误;③出现并发症或存在影响疗效的宿主因素;④特殊病原体感染;⑤药物热等。需仔细分析,作必要的检查,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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